科技合作和经济合作相互促进、相互渗透、相互结合,已成为世界一种潮流。
  对外科技合作和经济合作是双向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科技合作为先导,促进了经济合作,如科技合作有的可以带出了技术、人才、设备的输出,进行"双推";反之,经济合作为基础、为前提,导致了科技合作,如引进成套设备带进了技术转让和人才培训。
  从科技外事的角度是科技合作向经贸合作延伸;从经贸的角度是经贸合作向科技合作扩展,相互渗透、相互结合。
  现在世界上的发展和我们的需要,使对外合作中很多情况是科技、经济、金融合成一体,所以不单是科技、经济两结合,而是科技、经济、金融三结合。如跨国公司具有集技术、生产、经贸和金融于一身的特性,所以与他们的合作也必须是科技经济一体化的合作。
  国家科委在1986年召开的第四次全国科技外事工作会议上,曾提出"科技外事工作要把推进中国科技产品和技术出口当作一项重要任务"。经过几年的开拓,这项工作在90年代已有了新的发展。各部门、各地区都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在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的同时,注意科技合作促进经济合作,推进对外科技经济合作一体化。   1992年11月,外经贸部和国家科委联合召开了"加强贸技结合研讨会"。经贸和科技部门的领导在技贸结合上取得了一定共识,并决定联合采取一些措施。嗣后,科技系统改革中提出推进科技经济一体化,外贸系统改革中提出实行"大经贸"。1994年6月国务院批转了外经贸部、国家科委、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外贸出口商品结构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促进贸工技结合,加快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是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商品技术含量和技术附加值的重要举措,这对我国外贸出口在国际竞争中不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些政策允许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有外贸权的公司。1997年12月,两部委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赋予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的特急通知》,进一步放宽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的条件,以支持科技产品出口和国际技术贸易活动。1999年7月科技部和外经贸部联合发出关于"科技兴贸行动计划"的通知,该计划目标是使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在现有基础上以年递增30%,力争到2002年实现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外贸出口总额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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