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期间,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和科技实力的增强,我国的国际科技合作正在进入新的发展期。过去那种一般性的出国考察交流和寻求援助的合作方式已逐渐失去主流地位,取而代之的是国际科技合作以新的思路与国际接轨,遵照国际惯例,加速融入研究开发国际化和全球化的体系。近年来,我国国际科技合作方式呈现出新的变化:
趋势一:共建联合实验室
中科院在国际合作中力求创新,努力探索国际合作的新发展。1997年在中法两国政府的支持下,建立了中法自动化与应用数学联合实验室。这是一种创新的国际科技合作模式,它吸引并留住了国际高水平的科研人员在中国的实验室进行长期合作,一改过去总是中国科研人员到外国实验室工作的局面。首先,联合实验室提高了研究起点,通过两国著名科学家组成的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来评审项目,更加强化了前瞻性和长期性的合作研究。其次,以中国为基地的中法联合实验室有利于培养中方学科带头人,使得许多年轻研究人员即使不出国门也能受到国际科技合作环境的训练。同时由于实验室在物质条件上为法国访问学者提供了固定科研场所,这也增加了法方人员访问的次数和工作时间。第三,联合实验室的课题是建立在中法双方优势互补的学术积累基础上的,因此能尽快地在国际上取得良好的学术成就与地位。例如,该实验室开展的"基于卫星遥感图象实现洪灾监测在中国的应用"的项目在欧盟众多申请项目的激烈竞争中获胜。
趋势二、中欧互相开放重大科研计划
1998年底,中欧正式签署《中欧科技合作协定》,拉开了中国和欧盟在高技术和重点基础研究领域合作研究的序幕。最近由三名中科院院士与两名德国科学家和一名荷兰科学家共同申请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分子聚集体的化学",获得科技部的批准实施。而在此之前,我国已有能源和信息技术的三个项目参与到欧盟第五个框架计划中。此次欧盟成员国科学家参与我国的研究项目,标志着我国重大科技计划开放迈出了新步伐,从而使中欧科技合作进入制度化和正规化的合作轨道。
趋势三、建立中外合作基金
建立合作基金的方式是国际上通用的合作机制和比较成功的经验,它为深入、持久地开展双边或多边实质性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自1995年以来,中以科学与战略研究开发基金、中俄高技术产业合作基金、中澳科技合作特别资金以及中国APEC科技企业合作基金已相继建立,并已开始支持一批合作项目。这是深化我国国际科技合作新的运行机制的一种积极探索,它符合共同投入、合作研发和成果共享的国际合作惯例。可喜的是,近几年我国的一些省市也已建立了国际科技合作基金,而且呈发展势头。
趋势四、建立新型的产业化合作方式
1、成立了"中俄科学与高技术协力会",通过引进俄技术在中国实现商品化、产业化并寻找合适的项目合作伙伴,以及提供中介、咨询服务。
2、设立了中俄高技术产业合作专项资金,对双方优选的项目,通过拨款和贴息的形式提供资金支持。
3、建立了中俄高新技术产业化合作示范基地,创建优化的环境,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协助中俄企业家进行产品开发。
这种以市场为导向,实现技术有偿转移(技术折价入股或购买技术使用许可权)的合作方式,使双方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共享技术商品化、产业化的成果。我国现有的市场机制、灵活的合作方式和巨大的市场潜力将为中外高新技术产业化合作提供新的合作机遇。
除了上述四种中外合作方式外,这几年还出现了以培养年轻科学家为目的的"中德马普青年科学家小组"模式和中外多所大学联合开展合作研究的"中日重点大学群联合研究"模式等。这充分说明,我国的国际科技合作方式正在不断地创新,并加速融入到研究开发的国际化大潮中,而且我国的国际科技合作正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已从过去那种一般性考察和接受外援为主发展到当前共同投入、合作研发、成果共享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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